3
奉化
2
宁海
2
象山
2
合计
23
附件3
宁波市中小学名教师评选材料袋封面
市 (地) 宁波市
县 (市)、 区
学 校 名 称
姓 名
任教年级及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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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份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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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波市名教师评选推荐表 |
3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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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代表作(另附电子稿) |
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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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评选材料复印件粘贴册 |
1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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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近5年本人学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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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等 |
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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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公开课(讲座)开课 证明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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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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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凡复印件都须单位盖章,如有其它材料可另添加。
附件4
宁波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首席教师
评选材料袋封面
市 (地) 宁波市
县 (市)、 区
学 校 名 称
姓 名
任 教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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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材 料 名 称 |
份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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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波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首席教师评选推荐表 |
3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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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代表作(另附电子稿) |
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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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评选材料复印件粘贴册 |
1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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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近5年本人学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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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有代表性的论文、论著等 |
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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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其他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公开课(讲座)开课 证明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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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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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凡复印件都须单位盖章,如有其它材料可另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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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3月10日印发
各区县(市)教育局,大榭开发区社会发展保障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杭州湾新区教育文体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深入实施“名师工程”,加快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培养,根据《关于规范市名师等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甬教人〔2002〕17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17年上半年评选宁波市第七批中小学名教师和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首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对象
(一)名教师
在本市从教满3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的中小学(含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学研究机构的在岗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含成人教育学校)在岗文化课教师。
(二)专业首席教师
在本市从教满3年,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教学研究机构)在岗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名教师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善于团结协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全局观念;严于律己,作风正派,品德品行堪为师生表率。
2.中小学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教师职务(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具有一级教师职务且聘任满5年);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 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义务段学校教师,无农村学校工作经历的,须具有相应的全职支教1年或在近5年内兼职支教480课时的经历。
4. 在教学一线的教师,满工作量,申报学科与实际任教学科必须一致,任教本学科一般应满5年以上;对于担任学校领导职务的推荐人选每周教学课时应不少于正常工作量的三分之一;近5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5.在教学一线的教师,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教学艺术精湛,教育教学实绩突出,能运用现代教学技术进行教学,在县级以上范围内的学科教学、教改和教研中起指导和示范作用;获得省教坛新秀或市学科骨干教师或县级名教师称号,或教育教学成果丰富、在当地有很高知名度;指导优秀生以及教育、转化后进生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任务,并有良好的工作实绩;积极承担指导青年教师任务,效果显著;近5年在本学科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科研报告、教材或论著等,至少有2项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或在市级评比中获一等奖以上或公开出版,曾获得过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浙江省优秀教师、浙江省师德楷模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从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3年及以上的义务段教师,以及在偏远农村学校任教满20年、现仍在偏远农村学校工作的教师,上述材料可放宽至1项。
6.教学研究机构的教研人员必须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教满10年;教学研究和教学业务指导思想端正,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评课、指导教育教学,开设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及各类讲座等;在实施课程改革、总结推广教改经验、推进教学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成绩;在本学科的教学研究与指导上具有独到之处,对提高本地区学科的教学质量作出显著贡献,所在学科教研质量在省、市内具有较大影响;近5年在本学科具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科研报告、教材或论著,至少有3项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或在省级评比中获一等奖以上或公开出版。
(二)专业首席教师
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善于团结协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全局观念;严于律己,作风正派,品德品行堪为师生表率。近5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2.具备系统、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较强的专业教学能力,能运用现代教学技术进行教学,专业实践技能强,教学业绩突出,深受学生欢迎,是全市中职学校专业教学的带头人。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教师及相应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与所教专业相关的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近5年撰写多篇与专业相关、具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科研报告、教材或论著,至少有2项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或在市级评比中获二等奖以上或公开出版,曾获得过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浙江省优秀教师、浙江省师德楷模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在偏远农村学校任教满20年、现仍在偏远农村学校工作的教师,以及创造发明获奖专利的主要发明人或参与解决企业生产技术难题成效显著者,上述材料可放宽至1项。
5.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能胜任与专业相关的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设计的组织与指导工作,熟悉现代生产、服务、管理等作业过程和标准。有在企业一线工作(实践)经历;无企业工作经历的,近两年必须有2个月以上企业挂职实践经历。所指导的学生在市级以上技能比赛中成绩优异,本人在市级技能比赛中荣获二等奖及以上(没有组织技能比赛的专业除外)。
6.被推荐者应获得宁波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双师型教师称号或县级专业首席教师(名教师)称号,或在本专业内享有较高声誉,并在教学、教研和技能等方面实绩突出、效果显著。
7.被推荐者申报专业与实际任教专业必须一致,任教本专业一般应满5年以上。教学研究机构的教研人员必须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教满6年,并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评课、指导教育教学。对于担任学校领导职务的推荐人选必须仍兼任一门专业课的教学工作,且每周教学课时应不少于正常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三、评选办法与步骤
1.基层提名。在个人申报或学校推荐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教师、学生评议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于上报前将被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在校内张榜公示3天;被推荐人选填写好对应的评选推荐表后,所在单位要对其师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经校长审核签名后,连同反映其成果和业绩的各类证书复印件、论文(论著)等材料报送对应的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属学校直接报送市教育局人事处,区县(市)学校直接报送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
2.初评筛选。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力量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初评筛选,并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有关材料报送我局人事处。市教育局组织力量对市直属学校相关推荐人选进行初评筛选,并按分配名额确定参评对象。
3.综合考评。市教育局聘请有关教育专家组成考评小组,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考评。
4.评选确定。市教育局成立评委会,根据综合考评情况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定,结果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5.公示名单。在宁波教科网、宁波教育人事网上公示市中小学名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首席教师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6.发文公布。如公示无异议,将正式发文公布,同时颁发荣誉证书。
四、时间安排
1.3月20日之前,市直属学校(单位)将推荐对象材料(评选推荐表一式三份,评选推荐名单汇总表及其他材料一式一份)连同电子文档以及代表作1、2的电子稿直接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2.3月30日之前,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完成推荐工作并将推荐对象材料(评选推荐表一式三份,评选推荐名单汇总表及其他材料一式一份)连同电子文档以及代表作1、2的电子稿报送市教育局人事处。
3.4-6月份,市教育局组织力量进行评选。
4.6月份,将评选结果报市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并在宁波教科网、宁波教育人事网上进行公示。
五、奖励与待遇
1.授予相关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2.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首席教师享受市名教师同等待遇,纳入市骨干教师管理范围。
3.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省特级教师,同时优先考虑安排参加有关培训进修及各类学术活动。
六、评选名额
本次市名教师评选名额控制在60名左右,推荐名额总数为182名(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市直属普通高中每校推荐名额不超过3名,中职学校每校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办学规模在30班及以上的学校可增报1名。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专业首席教师评选名额控制在10名左右,推荐名额总数为23名(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2);城区中等职业学校(含教学研究机构)每校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
为兼顾各学段市名教师队伍的建设,各地在推荐人选中,中职推荐人数应不少于各地推荐总人数的10%,初中推荐人数应不少于各地推荐总人数的15%,推荐名额在10人以上的县(市)区应至少推荐1名学前教育教师。
外地引进人员中具有市级名教师及以上荣誉称号人员可直接推荐,不受本市工作年限规定限制,不占当地分配名额,在评选中优先予以考虑。对义务教育学校参与交流且完成交流任务的教师,在评选中予以适当倾斜。
七、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市名教师和专业首席教师评选工作是我市名师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项政策性强、被教师普遍关注的工作,各校要把评选的政策、条件向全体教师进行宣传,发动教师参与推荐活动。
2.认真推荐。市名教师和专业首席教师推荐、评选的重点对象是教学第一线任教的教师,推荐对象的师德必须过硬,所报学科与任教学科必须一致。对搞有偿家教、滥编滥发教学辅导资料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参与赌博、体罚学生等有违师德师风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推荐、评选。对师德师爱突出、模范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在评选中优先予以考虑。
3.组织工作。我局成立市名教师和专业首席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局人事处负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高度重视,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拟订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4.材料要求。被推荐对象须实事求是填写相关表格,并递交证书、论文(论著)等材料,材料截止时间为2月底。各推荐单位须对申报材料予以确认,并对其师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如有发生填报假材料、提供假证件或论文抄袭、窃取他人成果等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有关申报人员评审资格,取消其下一届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次市名教师和专业首席教师评选推荐相关表格材料可于宁波教育人事网(http://rsc.nbedu.net.cn)“下载专区”中下载,具体材料清单详见附件。联系人:邵健剀;联系电话:89187361。
附件:1.宁波市第七批中小学名教师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宁波市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首席教师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3.宁波市中小学名教师评选材料袋封面
4.宁波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首席教师评选材料袋封面
宁波市教育局
2017年3月9日
附件1
宁波市第七批中小学名教师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
地区 |
推荐名额 |
|
海曙 |
14 |
|
江北 |
9 |
|
镇海 |
11 |
|
北仑 |
11 |
|
鄞州 |
16 |
|
慈溪 |
24 |
|
余姚 |
20 |
|
奉化 |
16 |
|
宁海 |
16 |
|
象山 |
16 |
|
大榭 |
2 |
|
东钱湖 |
2 |
|
高新区 |
3 |
|
杭州湾 |
2 |
|
直属学校 |
20 |
|
合计 |
182 |
附件2
宁波市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首席教师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
地区 |
推荐名额 |
|
市本级 |
8 |
|
北仑 |
1 |
|
镇海 |
1 |
|
慈溪 |
4 |
|
|